长春市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
志愿者申请
2017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公益培训项目
专项志愿者招募启事
为完成2017年长春市政府民生工程3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补充我馆师资力量及教辅人员的不足,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下发的《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市民艺术培训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益培训项目专项志愿者。具体如下:
一、招募岗位
(一)培训教师岗
(二)管理服务岗
二、招募时间
2017年2月13日起——2月17日止
三、招募对象、服务内容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凡热心公益文化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文化服务,身心健康的人员:
1、专业院校、专业院团的专家、教授、学者;
2、中小学艺术教师、大学艺术类专业教师;
3、文化艺术馆(站)业务辅导干部;
4、专业协会、艺术团、企事业单位文艺骨干;
5、从事学校教务管理工作及辅导员工作人员;
6、有意愿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遵守长春市群众文化志愿者规章制度;
5、培训教师岗须具备较高专业理论及业务能力,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6、管理服务岗应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管理能力,能完成个人承担的工作职责。
(三)服务内容
1、培训教师岗:
(1)参与市民艺术培训教学工作;
(2)参与“文化讲堂”培训项目活动。
2、管理服务岗:
(1)参与市民艺术培训教务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赛事及其它公益性文化服务。
四、文化志愿者等级分类
按照个人职称及专业资质认证:
(一)专家及教授;
(二)讲师;
(三)学生(研究生/本科大三以上,含大三);
(四)普通人员。
五、招募人员专业及数量
(一)培训教师岗
1、舞蹈教师:6名
中级教师2名(编导)
初级教师2名(民舞)
学生2名(表演研究生、本科大三以上,包含大三)
2、声乐教师:3名(中级2名、初级1名)
3、器乐教师:5名
电子琴3名(中级2名、初级1名)
二胡2名(中级1名、研究生1名)
4、瑜伽教师3名(含有初中高级证)
5、太极教师2名(中级)
6、形体教师2名(初级、研究生)
7、朗诵教师3名(中级)
(二)管理服务岗
教务管理人员:6人
六、招募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参加文化志愿服务并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须填写《长春市群众文化志愿者报名登记表》,经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相关部门进行个人信息核实、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吸收为长春市群众文化志愿者。
(二)签订协议。文化志愿者与本馆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三)岗前培训。对讲师级以下(含讲师级)人员,本馆将对文化志愿者进行统一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上岗后的补贴按协议中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七、 招募方式
采取网站、电话、现场报名相结合,自己报名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网站:http://www.ccqw.cn/whzyzgl/index.jhtml
文化志愿者申请表下载:http://www.ccqw.cn/zyzsqb.doc
注: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发送至报名邮箱:shiminpeixun@qq.com
微信公众号:ccsqyg
联系部门:市民艺术培训(校园、机关企事业活动)中心517室
联系电话:81162888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966号 长春市群众艺术馆